香港數位轉換延至2015年

香港數位轉換延至2015

研發部副研究員 王如蘭 2011.10

    根據香港政府於2011622的新聞公報資料,港府表示因考慮到數位電視服務在香港的實際推動情形與市場接收狀況,原訂於2012年欲完成的數位無線地面電視轉換工作將延期至2015年,港府認為此舉是審慎與切實可行的作法原因如下:

  • 數位地面電視覆蓋範圍未及類比訊號

    根據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於20116月對立法會的參考資料摘要中指出:雖然在20115月中,經無線與亞視兩家電視台確認後的數位地面電視覆蓋範圍已超過全港人口的95%,但港府認為該數字仍未及原類比電視的覆蓋率(98%),並強調若要考慮終止類比訊號,數位地面電視的覆蓋範圍最低限度須與類比電視服務的覆蓋範圍相同,也就是要到達98%的全港覆蓋率。

    筆者認為在2011年底即將再建置完成9個輔助站的情形下,全港的數位地面波覆蓋率其實已經離98%不遠矣,港府用此理由將數位轉換時程延至2015年實有些勉強。

  • 數位地面電視的滲透率尚未達到標準

    根據一項定期進行的公眾調查顯示[1],在20113月,已購買數位地面電視機上盒或電視機的住戶比率約為63%,也就是數位電視滲透率達6成以上,對於2007年底方推出數位電視服務的香港而言,其實民眾的接受度相當好,但是港府仍認為滲透率需遠高於六成,才開始考慮終止類比訊號。

    然而筆者認為此說法其實基礎薄弱,因為目前為類比/數位訊號同步播出,若沒有終止類比訊號,家中電視機沒有壞或是收視類比情形良好,根本就不會有換電視機或加裝機上盒的需求,但是一旦類比訊號終止的日期確定,民眾才會開始有購買相關接收數位訊號設備的需求產生,滲透率自然就會快速往上增加,若要以滲透率來評估數位轉換延期,其標準實難定之。

  • 數位紅利的分配與使用需與中國共同協商同意

    根據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於20116月對立法會的參考資料摘要中指出:香港和中國的類比/數位地面電視服務,均使用470 806 兆赫這個頻率範圍的頻譜。在中國,這個頻率範圍內的部分頻譜,亦編配給與公眾安全有關的電訊服務使用。為避免香港與中國的無線電服務互相干擾,香港電訊局與大陸廣電總局與工信部按照既定的頻率協調機制,共同協調使用470 806 兆赫的頻譜。並於終止類比電視服務後,如港府順利與中國達成協調頻率安排,便可以有效運用騰出的頻譜提供數位地面電視、行動電視和行動寬頻等廣播及電訊服務,為香港帶來極高的經濟效益。並香港電訊局預計,現有頻譜足以應付2015年底前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因此,即使把數位轉換延遲至2015年,在此期間香港仍會有足夠頻譜以應付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

筆者認為,此點方為港府延後數位轉換至2015年的主因,因為香港屬中國的一部份,無線頻率又屬公共資源,理由中國政府統一分配使用。而中國數位轉換日期訂於2015年,香港若早先進行轉換,由於轉換後數位紅利所帶來的經濟利益規模龐大,數位紅利之分配與使用均需與中國廣電總局與工信部共同協調,在中國尚未進行數位轉換之際,如何與對方溝通實為問題,故筆者認為港府因此將數位轉換時間延至與中國同步,以便與大陸當局進行溝通與協商數位紅利分配問題。

筆者以為,在保障全港民眾收視權益的情況下,延遲數位轉換並無不妥,唯在數位轉換前港府一方面仍須持續與無線與亞視共同拓展與優化數位地面電視網路的覆蓋率,並不斷檢討數位地面電視推廣宣傳是否得宜、鼓勵或獎勵現有及未來免費電視業者[2]增加HD節目量,同時確實給予以非法手段推銷機上盒的業者罰則。另一方面則需積極與中國廣電總局與工信部進行協商,爭取數位紅利分配。如此一來延遲數位轉換對於香港民眾而言方有實質意義。

 

參考資料:

香港數碼電視網站:http://www.digitaltv.gov.hk/chi/general/index.htm

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http://www.hkba.hk/cn/index.html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於20116月對立法會的參考資料摘要「數碼地面電視—終止模擬廣播」http://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panels/itb/papers/itb0711-ctbcr91911-c.pdf

 

[1] 資料來源同為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對立法會的參考資料摘要。

[2] 目前已有三家業者提出經營免費電視執照申請,詳見筆者三業者爭取香港免費電視執照 欲打破壟斷活絡市場 (111017)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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