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從業人員擁抱社群媒體前的幾件事 |美國PBS篇

媒體從業人員擁抱社群媒體前的幾件事 |美國PBS

 

        20135月,美聯社(Associate Press, AP)修訂社群媒體指南(Social Media guideline for AP employees),台灣亦曾有熱心之士將原著編譯為中文供參。美聯社所編撰的社群媒體指南,旨在提昇美聯社與同仁在社群媒體上的清譽,並鼓勵新聞工作人員,除了積極參與社群網站之外,也應保護美聯社的核心價值,故員工不應該針對具爭議性之議題發表個人意見。本系列啟發於美聯社之舉,進而蒐集各國公共媒體所編撰之社群媒體使用指南資訊,以探討各公共媒體如何在新聞自由、工作倫理與個人自由之間決定取捨與平衡。

 

        美國公共電視網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以下簡稱PBS)的社群媒體規範指南為「PBS social media policy(摘譯:美國公共電視網社群媒體政策,以下皆以原文標示)」,相較於前篇介紹的英國BBC與澳洲ABC社群媒體使用政策,PBS的規定則顯得簡單扼要。PBS在規範中提到,PBS鼓勵員工透過社群媒體獲取資訊與交換意見,但PBS也希望員工不要因此影響工作品質。由於員工的社群媒體使用行為,在法律上可能會實質侵犯或損及PBS的品牌與名譽,故制定該政策,藉以確認PBS與員工在社群媒體使用議題的權利義務關係。

一、社群媒體政策-通則(適用PBS全體員工)

        PBS social media policy」的第一部份為通則,並列出9PBS全體員工在使用社群媒體時應擔負之責任與義務。

項次

內容

1

PBS所有員工應對自己的網際網路的發言負責(如社群媒體、部落格、網路聊天室、論壇)。員工應切記,任何對外公佈的發言與貼文皆會留下長期的紀錄。

2

員工如果在網路上揭露自己任職於PBS的訊息,員工在社群媒體上的一言一行便與PBS有直接連帶,亦即PBS將會因為員工公佈自己的職業狀態而受到影響。

3

PBS鼓勵員工透過社群媒體轉貼與PBS相關的節目訊息。這類貼文是很有效的行銷機制,可以鼓勵觀眾與節目產生深層互動。

4

員工必須瞭解,即使員工個人的言行與PBS無直接關聯,但相關所作所為仍很容易對PBS的品牌產生連動影響。一般而言,員工必須站在保護PBS利益的角度,並思考個人言行是否得宜以及個人言行是否會對PBS造成負面影響。如果員工在社群媒體的發言或討論內容對PBS或對PBS的節目造成爭議,PBS建議員工應謹慎發言尺度,或避免這類議題的討論。假使員工已經涉及PBS相關爭議的討論內容,則應明白揭露自己的職業狀態。

5

員工在討論與PBS直接或間接相關之議題時,須明白告知自己的身份,並聲明皆為個人言論,並不能代表PBS的立場。

6

倘若員工在PBS事務(或議題)相關之網站發表,應在內文特別加註聲明:「相關言論、貼文僅為個人行為,並不代表PBS立場、策略或意見。」

7

員工應時常強化自己的判斷力與基本知識。避免轉貼或發表可被解讀為惡意批評、侮辱、低俗用語或任何PBS工作場域中不被接受的行為舉止。員工應當審慎面對他人的隱私權以及其他具主觀性、煽動性之議題(如政治、宗教)。

8

員工應尊重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公平使用原則。要發表任何作品前,應該確認自己擁有合法權利。

9

員工須保護PBS的機密文件與財產。PBS禁止員工在社群網路張貼或散布與PBS所屬財產相關之貼文,或是在貼文中提及PBS的內部文件資訊。

 

二、社群媒體政策-官方帳號專章[1]

        PBS官方所設立的社群媒體,目的在宣傳節目服務,或是強化PBS的品牌宣傳。PBS的員工或是與PBS有雇傭關係的人員,皆應遵守以下規範:

       

項次

內容

1

本社群媒體使用政策適用於PBS的員工以及有實質雇傭關係之人員。後者在非PBS官方社群媒體發表言論時,也應留意發言內容,避免對PBS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2

任何發言應尊重閱聽人,且應具備基本道德常識。如果你認為即將發表言論不應出現在報紙的頭版頭條,那該言論就不該出現在PBS的官方社群媒體。

3

員工應公佈自己的職稱,方能透過PBS官方社群媒體發言以示負責。

4

員工應獲得直屬主管授權後,方能在PBS官方社群媒體或由PBS負責的社群媒體發言。

5

即使員工發現自己的貼文有誤,也不要在第一時刻編輯勘誤,PBS鼓勵員工以留言串的方式,透過公開討論以校對錯誤。

6

員工應避免無意義的發言或貼文,以維護PBS的品牌形象。

 

三、簡易問答版(Social Media Policy Q & A’s)

        針對常見問題,PBS也編撰簡易的問答版綱要供參,綜整如下:

(一)哪些適用社群媒體政策?

        所有PBS員工以及與PBS與實質僱用關係之個人。

 

(二)我個人在外的行為也適用本政策嗎?

        是的,因為PBS員工在外的私人社群媒體使用行為也可能對PBS造成風險。

 

(三)本政策的制定過程為何?

        本政策已由PBS、一般事務辦公室與人資部門審核並通過。

 

(四)PBS須針對員工的社群媒體使用行為負起法律責任嗎?

        這是有可能的。原則上,若員工是以PBS的名義發言,PBS便須對此負起法律責任,然而也有可能只是PBS員工的個人發言。現行並未有專門的法律對此有詳盡解釋或規範,但各家公司行號為了避免潛在的觸法風險,而開始有不同的積極作為。這也是為什麼,PBS要求員工應針對社群媒體使用一事,強化自己的判斷力與基本知識。

(五)如果員工在推特(tweeter)發文,發文內容與PBS有關,但有員工覺得反感,這該怎麼辦呢?

  得視個案特性而定。部份員工社群媒體使用行為是可以被約束的,如果對網路上的特定發文有意見,可循內部管道(如找直屬主管或人力資源部門)申訴。

(六)如果員工從Youtube轉貼其他人影片在自己的網站,但有人主張(她/他)擁有該影片的著作權。倘若主張為真,PBS是否會因此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首先,PSB已經於社群媒體政策中主張,員工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且員工不得在未獲得直屬主管的同意下,轉貼公司機密資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侵權問題,應歸咎於構成侵權的行為者,造成侵權的貼文若是出現在PSB的社群媒體或網頁,PSB便有義務移除侵權的內文。

 

(七)我同時擁有工作與私人的社群媒體帳號,請問皆適用公司政策嗎?

         本政策適用員工所有社群媒體的使用行為。員工應謹記,即使匿名,仍有許多方是可以查出使用者的身份,因此仍須謹言慎行。

 

(八)我能發表自己的政治觀點嗎?

        可。但請謹記發表政治言論的風險,且不應將PBS捲入你個人的言論風險中。

(九)若不會涉及褻瀆或不敬,我能在社群媒體上起誓嗎?

      PBS設定社群媒體使用政策,目的是希望提供員工良善的使用方式。員工應該謹記,網路上的資料可能長存一世,每個人的一言一行都可能與PBS產生連結,並造成影響,因此員工應謹慎看待在社群媒體起誓的行為。請記得:倘若某些言行會讓你不想讓自己的資訊(如照片、名字)公諸於世,同理,那你也就不該在網路上有這些行為。

 

(十)如果我知道PBS的新服務或活動,我能透過社群媒體散布嗎?

     最好不要。你所知道的訊息,並非全然屬於公共訊息。PBS有自己的宣傳規劃,你可以轉貼PBS已公佈的活動訊息,但請不要自己搶自家公司的獨家(Don’t scoop your company)

 

 

全文完

 

參考資料:

PBS Social Media Policy

http://www-tc.pbs.org/modules/docs/pbs_socialmediapolicy.pdf

Social Media Policy Q & A's – PBS

http://www-tc.pbs.org/modules/docs/socialmediapolicy_qa.pdf

 

[1] 本篇原文為:Social Media PolicyOfficial PBS Blog and Social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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