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搖NHK收視費制度?:創意的天線開發

動搖NHK收視費制度?:創意的天線開發

 

NHK的營運經費有九成以上仰賴收視費收入,2004年及2005年時肇因於醜聞叢生的民眾拒繳收視費風波曾經一度衝擊NHK的經營;後來NHK經過努力重新取得民眾的信賴並成功平息風波,2013年的收視費預算規模已高達6,221億日圓(2015414日匯率計算約合新台幣1,625億元)。歷經拒繳收視費風波的NHK如今面臨新的挑戰。20141月籾井勝人會長(編按:總經理)上任以來層出不窮的「問題發言」,招牌節目之一的「聚焦現代」的新聞內容造假疑雲,收視費訴訟NHK的敗訴,以及專門不收NHK訊號的無線電視天線的成功開發,近來的這些發展促使日本媒體重新關注公共廣電收取收視費的問題。

 

1NHK收視費制式合約的首頁

 

出處:http://pid.nhk.or.jp/jushinryo/kiyaku/nhk_jushinkiyaku_260401.pdf

 

    籾井會長在2014年的就任記者會上接受記者關於釣魚台問題的提問時,有記者問到「國際放送是否打算直接傳達政府的立場?」籾井會長答曰:「國際放送與國內放送不同。關於領土問題當然要明確地主張日本的立場。政府說是黑的,我們當然不能說是白的。」這番談話引起輿論「NHK是否變成了國營電視台?」的質疑。

 

    201512日,籾井會長從事私人活動時去打高爾夫球,行前透過NHK秘書室叫車,打球當天位於東京都小平市的球場與住家之間的來回車資共計四萬九千多日圓由NHK支付。此事經內部告發後,由NHK的三位監事進行調查。調查開始後的39日,籾井會長才自掏腰包請秘書室代付前述的車資款項。關於此事,在野的民主黨議員批判特別強烈:「這種會計處理方式損害了支付收視費的國民的權益。」認為NHK會長的做法「公私不分」的批判不絕於耳。

 

    如前述,NHK的營運主要依賴民眾繳交的收視費,因此超越黨派全體議員支持其預算具有一定的意義;在過去,NHK的年度預算審查在日本國會裡全體一致通過是一種常態。然而,籾井會長上任以來不斷的發言風波以及車資支付問題引發的負面風評導致2014年度與2015年度預算都在執政的自民黨‧公明黨過半,但在野黨反對的情況下通過。社會觀感不佳。

 

    招牌節目之一的「聚焦現代」新聞節目於2014514日播出時探討「出家詐騙」手法。內容觸及京都警方指出有多個寺廟住持及金融機構涉入這種組織性犯罪,手法是先讓負債累累的債務人出家後,再更改債務人戶籍上的姓名,使無法得知其負債的事實,然後再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以騙取不當利益。居間甚至有所謂出家詐騙「仲介」的存在。參與該節目演出,居住大阪府的50歲男性於20154月向BPO(放送倫理‧節目提升機構,日本媒體的自律機構)的放送人權委員會提出審理請求,希望NHK更正報導澄清他並非「仲介」。50歲男子的委託律師表示,當時匿名播出的畫面雖然沒有拍到臉部,但畫面中手部動作被熟識的朋友認出,加上字幕打上「仲介」兩字,已經對當事人造成名譽毀損。NHK對此表示:已針對此問題成立調查委員會,現正進行調查中,會配合BPO。依據NHK的調查委員會公開的期中報告書,NHK的記者否認讓50歲男子去「演新聞」,而是該男子受訪時自稱「我們仲介」云云。雙方說法不一致。

 

    依據放送法,日本民眾持有電視訊號接收設備者有義務繳交收視費給NHK,但是放送法並無明訂罰則,長期以來每年總有民眾並未繳交收視費。NHK對於較「嚴重」的缺繳家戶會採取訴訟的手段進行追討。20146月的案例是法院判決NHK勝訴,命令拒絕與NHK簽約的相模原市的男性必須支付109千日圓收視費給NHK。當時判決NHK勝訴的理由是法院認為「與使用狀態無關,只要持有接收設備,NHK皆可徵收收視費。」但是另一個案例,20154月法院則判決NHK敗訴。此案判決NHK敗訴的最大理由是法院認為兩造間的契約無效。話說20033月,NHK的業務人員前往千葉縣松戶市訪問該家戶時所作成的契約書並無當事人的簽名蓋章,契約書上的筆跡乃業務人員所寫。NHK主張該業務人員是替當事人代筆,但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其主張。因為法院認定該契約無效,因此NHK無理由請求對方支付收視費。上述兩個案子的判決結果完全相反。

 

    20154NHK敗訴的先例出現後,201558日號的「Friday」週刊專題討論NHK的收視費問題。當中訪問了筑波大學系統資訊工學研究所副教授掛谷英紀。掛谷副教授2年前與大四的學生共同開發了專門不收NHK訊號的無線電視天線。掛谷副教授提到他本身是有繳交收視費的,但是他認為有人繳交也有人不交,這本身就是一個不公平的制度。而且,NHK是否真的扮演好了公共廣電的角色?他也曾經抱持懷疑的態度。掛谷副教授開發專門不收NHK訊號的無線電視天線的動機是:假如能夠成功,或許不想看NHK的民眾就可不用繳交收視費了。

 

    放送法第64條載明:設有能夠接收NHK訊號之接收設備者須與NHK訂立契約。但是不以接收放送訊號為目的的接收設備(後略)不在此限。未來,假設一種情況,有民眾安裝上述天線主張他並未接收NHK訊號而拒絕支付收視費,NHK提起訴訟但法院判決NHK敗訴,碰巧NHK的經營管理又出問題引發負面風評。那麼屆時民眾安裝上述天線的比例勢必會增加,比例增加到一定程度的話勢必對現行的收視費制度形成挑戰。這種頗具創意的天線開發未來是否動搖NHK的收視費制度,值得我們後續關注。

 

參考資料:

 

1. 陳慶立,<NHK收視費的新動向>,岩花館,200729日。

2. NHK 2013年收支預算與事業計畫(摘要)

http://www.nhk.or.jp/pr/keiei/yosan/yosan25/pdf/youyaku.pdf

3. 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G1T5TK2G1TUCLV007.html

4. http://www.tokyo-np.co.jp/article/entertainment/news/CK2015032802000137.html

5. http://www.sankei.com/politics/news/150323/plt1503230045-n1.html

6. 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H3V4QBTH3VUCVL00P.html

7. http://www.nhk.or.jp/gendai/kiroku/detail_3496.html

8. 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H4P3PWKH4PPTFC00D.html

9. http://www.tokyo-sports.co.jp/nonsec/social/390189/

10. http://law.e-gov.go.jp/htmldata/S25/S25HO132.html

11. http://friday.kodansha.ne.jp/archives/47021/

12. http://pid.nhk.or.jp/jushinryo/kiyaku/nhk_jushinkiyaku_260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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