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WikiLeaks)時代的新聞自由爭議

維基解密(WikiLeaks)時代的新聞自由爭議

 

去年三月以來,由WikiLeaks「維基解密」網站[1]主導進行之一連串揭密行動,有計劃地逐步向全球公開數十萬份美國政府之軍事與外交機密文件,網際網路在過程中儼然扮演「第五權」[2]角色,但對於WikiLeaks這類以揭露機密資訊為己任的網站組織是否享有「新聞自由」(freedom of press)的爭議仍持續延燒。

在最新一期(/四月)美國Technology Review雜誌中,WikiLeaks獲選為全球五十大最具創新能力的公司,理由在於WikiLeaks開發出的「安全拖放盒」(secure drop box)技術被評為一種「無法進行追蹤、也無法事前審查洩密資訊的平台」,未來可能廣受傳統媒體以及專司爆料的行動組織加以複製運用。

然而,這項肯定似乎加深WikiLeaks急於擺脫的駭客網站形象,反而模糊網站創辦人阿桑傑(Julian Assange)再三強調WikiLeaks為一新聞媒體的主張。WikiLeaks20062月推出以來,已有多次揭發重要戰爭檔案與大企業機密資料的紀錄,就在本月初,WikiLeaks和網站獲選入2011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入圍名單,將與其他239名被提名人(團體)共同角逐這個獎項。

維基解密風暴

2010年四月,WikiLeaks透過「平行謀殺」(Collateral Murder)網站公開2007年美軍空襲巴格達期間,美方直昇機飛行員以機關槍掃射殺害伊拉克平民的影片,全球數億網民因而有機會目擊戰爭無情、冷血的另一殘忍真相。

接下來數月,無視美國政府警告洩露機密資料將傷及無辜、危及國家安全並要求返還相關文件的聲音,WikiLeaks續與主流商業新聞媒體策略性合作,結合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德國《明鏡(Der Spiegel)和美國《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編輯與寫手之助,揭密動作不斷[3]1128日,25萬份美國駐外使館與國務院往來的外交電報在全球網路上氾濫流竄,也衝破美國政府最後一道的忍耐防衛線。

相較於之前以軍事機密為主要揭密內容,11月公開的外交文件除了描述中東、伊朗、朝鮮半島問題以及中國駭客入侵等外交事務,也包括美國駐外使節與外交官對部份國家元首所做的直言無諱、甚至豪不留情面的評論報告。

特別是,後者內容不僅引發各國元首政要不滿微詞,更讓以國務院為主體的美國外交工作人員,冷不防面臨「真相」遭揭穿的尷尬局面。多位美國保守派人士[4]和政治人物紛紛高舉「國家利益」大旗嚴詞批判WikiLeaks與創辦人阿桑傑毫無選擇性洩漏美國政府機密之舉動,無異對美發動高科技「恐怖主義行動」。

接下來,據信是在美國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的介入下,WikiLeaks網站伺服器服務被業者中斷、網域名稱遭移除、網站瀏覽搜尋被阻擋、防火牆遭駭客入侵、網路募款也被迫終止等一連串極具針對性的報復行動也鋪天蓋地席捲而來。阿桑傑本人「碰巧」也同時因涉入性侵犯案件遭瑞典法院通緝,直至目前為止,他仍在與英國警方進行官司訴訟,力抗可能被強制引渡至瑞典,甚至是遞解至美國的判決。

阿桑傑:勿殺揭發真相的信使

去年127日,阿桑傑在英國倫敦遭警方逮捕,美國政府也在同一天送給全球新聞從業人員一份大禮,宣佈2011年將在美國華盛頓首府主辦聯合國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五月三日)慶祝活動。

矛盾的是,英、美兩地不少向來支持新聞自由的編輯與重量級專欄作家,針對WikiLeaks爭議所關注的焦點大多放在阿桑傑的駭客背景與怪誕言行上,卻未警覺地正視全球新聞自由隨著政治揭密風潮之後可能面臨嚴重打擊!

128日,一篇以阿桑傑名義在其祖國主流平面媒體《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s)發表之投書,直言自己是被鬥敗了的狗,呼籲國際強權與澳洲政府「不要槍斃揭發令人難堪真相的使者」。阿桑傑強調WikiLeaks這個在澳洲孕育的構想,秉持新聞業的核心價值要以全新的方式利用網路科技報導事實真相,從事所謂的「科學的新聞報導」(scientific journalism)

根據阿桑傑的詮釋,WikiLeaks的報導型態不同於傳統新聞媒體,而是採取與其他媒體合作的模式,由後者負責報導新聞與事實查證工作。科學的新聞報導讓讀者閱讀一則新聞之後,可直接點擊網路查看報導依據的原始文件,由讀者自行判斷報導之真實性以及記者是否正確報導。

阿桑傑也特別聲明自己並非反戰份子,相反地,他認為有時國家必須面對參與戰爭的選擇,而戰爭不過就是戰爭,為了求勝不計任何手段。但是他認為政府最大的罪過莫過於對人民欺瞞戰爭的真相,接著又要求同一批公民為那些謊言賭上自己生命與稅金的代價。一場戰爭若是基於公義,那不妨說實話,讓民眾自行決定是否支持。

第一修正案之實踐與弔詭

長期以來,在國際社會宣揚言論與新聞自由理念一直被奉為美國外交政策圭臬。針對今年二個月初媒體記者在蔓延北非的茉莉花革命風潮中遭攻擊之事件,美國國務卿柯林頓還特別公開聲明:「言論自由是衡量社會開放與包容能力的重要標竿。」不過,對於WikiLeaks揭露美國外交密電惹得大國外交灰頭土臉一事,柯林頓的回應卻是「深感遺憾」。

 

 

 

 

 

 

美國國務卿Hillary ClintonWikiLeaks洩露美國外交密電表示「深感遺憾」
圖片來源:The Washingto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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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40年前當美國國防部之越戰報告,史稱五角大廈文件(Pentagon papers)遭媒體揭發時,也曾上演同樣的爭議。1971年,美國高等法案審理《紐約時報》對抗美國國防部之五角大廈訴訟案時,即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條文中保障言論與新聞自由之規定[5]達成重要判決,裁定《紐約時報》獲准刊登五角大廈文件內容,並要求美國政府若要限制報紙或是其他新聞媒體報導五角大廈文件內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刊登內容將帶給國家利益即時、明確的危險。

前車之鑑、歷歷在目。美國政府過去既無力阻止《紐約時報》或《華盛頓郵報》刊登竊取自國防部的五角大廈文件,今日也沒有任何一位政治人物有權利禁止WikiLeaks公佈機密檔案內容。由於深知侵犯言論與新聞出版自由乃為政者大忌,美國政府當然避免直接由官方部門勒令WikiLeaks「封口」,但是民間伺服器業者,例如首先切斷WikiLeaks伺服器託管服務的亞馬遜(Amazon.com)網站,就既非政府部門也不是國會機關了。

作為民間營利機構,亞瑪遜網站根據第一修正案,當然也擁有決定在旗下網站刊登或是不刊登哪些內容的權利。然而,不幸的是,根據其他媒體的報導,亞馬遜的動作實際上是屈服在非正式之公部門壓力下,不僅錯失捍衛客戶言論表達自由的機會,也犧牲讀者閱讀WikiLeaks出版內容的權利。

更有甚者,亞瑪遜賠上最重要的商業信譽,其他的客戶將開始擔憂亞馬遜可能又會基於某種壓力而移除「不受歡迎的」網站內容,而伺服器業者則人人自危,唯恐收到來自某一公部門非正式的關切電話!

新型態的無國界新聞組織

對於WikiLeaks是否可視為媒體而享受言論與新聞出版自由權利的保障,媒體業者顯然看法不一。部份人士認為WikiLeaks並非媒體組織,儘管目前為止它仍不斷在公佈資訊,卻鮮少發表網站自行產製的文章、影像、聲音或任何經過編輯的內容。

 

反對者認為所謂媒體組織是由專業人員以貢獻勞力之方式共同合作,達成有意義產出的機構。媒體編輯雖各自有意識形態之堅持,仍把工作重點放在製作令人驚喜和愉快的作品。媒體應對觀眾負責、遵從相關法規,也需負起他們參與其中的社會責任。事實上,WikiLeaks揭發機密資訊並不以新聞報導方式為之,也未提供議題分析探討,更不發表任何評論意見。WikiLeaks既未僱用記者、編輯、美術指導等專業工作人員,也未設立營業部門負責觀眾開發或廣告行銷業務。

另有一派人士,特別是新媒體評論員與新聞從業人員則傾向主張WikiLeaks應被視為某種型態的媒體組織。紐約大學新聞學教授Jay RosenWikiLeaks描述為「全世界第一家無國界(stateless)新聞媒體」,專欄作家Dan Gillmore也呼籲「捍衛WikiLeake就是捍衛言論自由」。Rosen的評價或許失之輕率,不過網際網路無遠弗屆的能力,確實賦予以網路科技為基礎的WikiLeaks擁有不同於其他媒體的「無國界」色彩。

WikiLeaks架設階段即已考慮到伺服器被攻擊的風險,一旦在某一國家中斷,可立即將主機切換至裝設在另一國家的伺服器上運作,展現跨國界遍地開花的傳播能力。這其實也意味著WikiLeaks超越任何特定政府或法律體系的管轄範圍,換言之,WikiLeaks進行資訊揭露動作並不考量所謂的「國家利益」,更不用說傳統新聞工作的公平遊戲規則。

媒體產業發展至今日,新聞媒體是在特定國家法律之保障下,擁有報導掌權者意圖遮掩的新聞真相與事實,不過,WikiLeaks揭發掌權者秘密的能力卻是依循網際網路世界的獨特邏輯為之,表現出來的是全新的媒體面貌。

網際網路第五權興起

正如各國政府不知該拿WikiLeaks如何是好一般,傳統新聞業者也不習慣它的存在。WikiLeaks公佈機密資料之前預先釋出相關檔案給美國《紐約時報》、德國《明鏡》與英國《衛報》的舉動,替三家平面媒體帶來進退兩難之特殊處境:報社的編輯一方面無法比照由報社記者取得報導來源時之原則,進行事實查證工作,另一方面則是不管報社是否做相關報導,都無法阻止WikiLeaks公佈內容。基本上,三家媒體只能從網路大海成堆的位元資料中,根據官方資訊來源整理出最接近真實的報導題材。

令人驚訝的是,這樣的結合展現相當的效率。機密資訊檔案以兩種方式公諸大眾:傳統媒體依照新聞倫理在仔細審查內容之後進行相關報導,維持專業之信譽;WikiLeaks則依照網際網路模式,在網站上全文公開,如此也可能彌補新聞編輯基於膽怯或受限於本身盲點的缺失。在這過程中,我們觀察到新的權力平衡結構隱然浮現:握有秘密的掌權者、揭發機密的無國界新聞組織以及居中協調合法要件的傳統新聞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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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Leaks結合主流商業媒體之專業編輯與寫手,發揮高度新聞傳播效率。
圖片來源:Political Prisoners in Thailand網站

WikiLeaks引發的揭密爭議讓世人再一次見證,數位科技正一一拆解傳統身份、階級、權力、財富或地理位置差異所塑造的社會藩籬,改變公眾與權力之間的關係。儘管國家機密與政策透明化之間的矛盾有必要重新求取一平衡點,在運作正常的民主社會中,民眾必須知道國家以人民之名義所言所行之事,而民主參與之精神就體現在人民有權對國家提出不信任,而非處處合理化國家的行為。

1971年審理五角大廈案的Hugo Black法官在闡述高等法院的判決時寫道:「只有自由且未受限制的新聞媒體能有效地揭發政府弊端」,此言論與新聞出版自由之真諦不僅適用當年情境,今日亦然。

參考資料

  1. Jason Pontin, Technology Review, 2011/02/22, “Is WikiLeaks a Good Thing?”, http://www.technologyreview.com/communications/32421/?mod=chthumb
  2. Andrea Lunt , IPS News Agency, 2011/01/26, “Press Freedom Under Threat in Age of Wikileaks”,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Press+Freedom+Under+Threat+in+Age+of+Wikileaks&rls=com.microsoft:zh-tw:IE-SearchBox&ie=UTF-8&oe=UTF-8&sourceid=ie7&rlz=1I7SUNC_zh-TW&redir_esc=&ei=g5NwTci5DoievgOEvNy9AQ
  3. Kwasi Adu, Modern Ghana, 2010/12/15, “Wikileaks, Press Freedom and Western Hypocrisy”, http://www.modernghana.com/news/308537/1/wikileaks-press-freedom-and-western-hypocrisy.html
  4. Tim Dickinson, Rolling Stones, 2010/12/15, “Why Shouldn’t Freedom of the Press Apply to WikiLeaks?”, http://www.rollingstone.com/politics/news/why-shouldn-t-freedom-of-the-press-apply-to-wikileaks-20101215
  5. Glenn Greenwald, Salon.com, 2010/12/14, “Attempts to prosecute WikiLeaks endanger press freedoms”, http://www.salon.com/news/opinion/glenn_greenwald/2010/12/14/wikileaks
  6. Julian Assange, The Australian, 2010/12/08, “Don't shoot messenger for revealing uncomfortable truths”, http://www.theaustralian.com.au/in-depth/wikileaks/dont-shoot-messenger-for-revealing-uncomfortable-truths/story-fn775xjq-1225967241332
  7. Clay Shirky, 2010/12/06, “WikiLeaks and the long haul”, http://www.shirky.com/weblog/2010/12/wikileaks-and-the-long-haul/
  8. Robert Booth and Haroon Siddique , The Guardian, 2010/12/04, “How WikiLeaks altered the way we see the world in just a week”, http://www.guardian.co.uk/media/2010/dec/04/wikileaks-world-week-cables
  9. Mathew Ingram , GigaOM, 2010/12/04, “Like It or Not, WikiLeaks is a Media Entity”, http://gigaom.com/2010/12/04/like-it-or-not-wikileaks-is-a-media-entity/
  10. Dan Gillmor, Salon.com, 2010/12/03, “Online, the censors are scoring big wins”, http://www.salon.com/technology/dan_gillmor/2010/12/03/the_net_s_soft_underbelly
  11. Rainey Reitman & Marcia Hofmann,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2012/12/02, “Amazon and WikiLeaks - Online Speech is Only as Strong as the Weakest Intermediary”, http://www.eff.org/deeplinks/2010/12/amazon-and-wikileaks-first-amendment-only-strong
  12. Heather Brooke, The Guardian, 2010/11/29, “WikiLeaks: the revolution has begun – and it will be digitised “,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0/nov/29/the-revolution-will-be-digitised
  13. Roy Greenslade, The Guardian, 2010/11/28, “Why do editors committed to press freedom attack Wikileaks?“, http://www.guardian.co.uk/media/greenslade/2010/nov/28/wikileaks-national-newspapers

14. Jay Rosen, Press Think, 2010/07/26, “The Afghanistan War Logs Released by Wikileaks, the World's First Stateless News Organization”, http://archive.pressthink.org/2010/07/26/wikileaks_afghan.html

 

[1] WikiLeaks「維基解密」網站更多介紹請參考:http://zh.wikipedia.org/zh-tw/WikiLeaks

[2] 第五權由西班牙記者伊納希歐·哈莫內(Ignacio Ramonet)提出,作為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及第四權大眾傳播媒介的延續。第五權一般可指經濟體系或網際網路,本文採用第二種定義,即由網際網路或網民所組成、對社會甚至政府的網路監察,代表在「較狹窄、單向領域(one-way scope)的第四權傳播媒體」之外獨立存在的新大眾媒體,被視為權力(power)的第五種類型,且是唯一可由社會大眾自行操控、不受國家特定管制者。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3]2010年七月,WikiLeaks發布「阿富汗戰爭日記」(Afghanistan War Logs ),公開2001年阿富汗戰爭相關之軍事機密檔案,數量達92,000份;八月,公開美國中情局之反恐行動分析報告;十月中旬,釋出近400,000份「伊拉克戰爭紀錄」軍事機密檔案。

[4]部份美國民眾建議美國特勤人員綁架阿桑傑,甚至有人在全國電視頻道上號召暗殺行動;前阿拉斯加州長莎拉培琳高呼比照賓拉登槍決網站創辦人;共和黨參議員則提出間諜法修正案,企圖藉此確立阿桑傑為一「跨國威脅」並據以處決。

[5]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規定:「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剝奪言論或新聞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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