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趨勢下的英國BBC新聞與節目製播規範

新媒體趨勢下的英國BBC新聞與節目製播規範

 檢視世界各國公共廣電媒體之經驗,多以獨立自主、公正、公平、正確、尊重人權、多元觀點、問責等核心價值,建立完整的節目製播規範。新媒體(New Media)一詞堪稱時下最熱門的趨勢用語,各類傳統媒體除提昇本業的品質外,也將觸角延伸到所謂的新媒體服務。公共廣電媒體當然無法自外於這波新媒體浪潮,故開啟所謂的典範轉移,意即從傳統的公共廣電(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 PSB)轉型為公共媒體(Public Service Media, PSM)

        以英國BBC為例,其新聞與一般節目製播規範的參考文件有二,包括(依序):「編輯政策守則 (Editorial Policy Guidance Note)」與「編輯準則(Editorial Guideline)」,兩份規範文件目前皆已因應新媒體服務發展趨勢,提出新聞與節目製播時應注意之倫理、操作方式與編輯規範。

一、新聞編輯守則(Editorial Policy Guidance Note)

        在「編輯政策守則 (Editorial Policy Guidance Note)」設有「網際網路資訊蒐集(Internet Research)」專章。本章乃依循「編輯政策守則」中,要求各類節目製作應遵守「正確」(Accuracy)及「隱私」(Privacy)兩大製播原則而來。該章節亦羅列出8類媒體工作者在從事線上資料檢索時,可能會遭遇的問題,並提供處理方式之建議。

(一)資訊及(取得工具)的合法性(Legal issues)

        本規範提到,媒體工作者不能假設所有的網路資料皆符合現行的法律規定,因此BBC建議,在引述網路資料時,建議應先行備份網頁內容,未來發生爭議時,可作為公開討論的基礎或對外說明的憑據。媒體工作者也應確保資訊取得工具(軟體)的合法性,好比透過某些P2P軟體傳送、分享檔案,可能會涉及不當侵害,或甚至可能成為共犯(舉例:如傳送的照片已侵犯當事人的隱私權或其他權益),媒體工作者應留意潛在的風險。

(二)詐騙或惡意網站(Hoaxes & Spoofs)

        媒體工作者應留意有心人士成立的詐騙或惡意網站,避免被誤導或成為被利用的工具,此外在引用資料前,當交叉比對資訊來源,致電網站管理人,藉此減低受騙或被利用的可能。

(三)業餘玩家網站(Amateur Sites)

   部份業餘人士會針對特別的議題成立網站,他們多半會引用大量的資料,甚至提供分析說明,但這些資訊未必公正客觀,甚至引述的資料未必符合著作權法,或能獲得專業機制的認證。

(四)有偏見的資訊來源(Bias sources)

        部份網站背後可能有不同的政治或商業團體支持,因此相關倡議之觀點,可能會具備特定意向。建議媒體工作者在引用時,應當先行比對其資金來源與網站設立目的之相關性。

(五)過時的資訊 (Out of date information)

        媒體工作者應瞭解,即使是正確的資訊,也可能因為大環境的變化而失去效力,甚至成為錯誤的資訊。

(六)社群媒體 (social media)的引用

        BBC認為,社群媒體多半是個人用以表述己見、私領域見聞或朋友間的交流與分享,呈現的形式則包括文字、相片或影音等。這些資訊若被媒體大量轉載,可能會造成當事人的不便甚至侵犯其權益。依規定,媒體工作者應假定當事人不願將這些資訊公諸大眾,媒體工作者應得到當事人的同意方能轉錄這些資料。

(七)當消息來源來自於Email或網路留言板時(Best practice when emailing sources or posting in online communities)

        記者若以電子郵件通聯記錄作為新聞採訪的工具,處理過程對公眾透明化是最重要的處理原則。BBC建議,記者應使用以公司為署名的電子郵件,並在回覆過程中充分告知當事人,採訪單位已經開始進行新聞作業,雙方往來的郵件內容將成為素材。另線上社群(如BBS、開放式論壇等)的成員未必願意讓媒體披露討論串的內容,記者建議應先與社群版主或管理人溝通後再行報導事宜。

(八)網路上的臥底調查報導(Best practice when conducting cover or specialist research)

        臥底調查報導也可能發生在網路世界中。依照BBC的規定,臥底報導得於某些特定的狀況下,並在資深經理人的允許下才能進行。報導的過程應注意公平與隱私,舉例來說,記者若申請參與會員制網站,但卻報導網站中的討論留言,若未妥善前開採訪程序,將可能侵犯公眾權益,並產生法律訴訟之風險。

二、節目編輯準則(Editorial Guideline)專章

        BBC設有編輯準則(Editorial Guideline),訂定各類節目製播應遵守的專業倫理與流程。在準則中,則又設有「閱聽人互動」專章,針對不同的製播情境提出規範與建議。本文共列出7類新媒體類節目在製播時應參照留意的編輯規範。

 

(一)現場叩應節目(Phone-in Programmes)

        節目製播時若開放接受觀眾電話扣應(call in),除遵守原有的編輯準則外,其他形式的觀眾意見,例如電子郵件、手機簡訊或BBC Red Button所回傳的文字資料等,也應事前確認內容合法或無損及他人權益後方能播出。

(二)使用者原創節目(User Generated Content Online)

        使用者原創節目(User Generated Content,簡稱UGC)多半會呈現在網站上,其編輯特性則會依照不同影片的主題,規劃不同的子網站並予以上載。各網站應該設立管理人,並擁有刪除各民眾UGC作品的權限[1],當UGC作品有觸法或不當之虞,則應立即予以移除。其次,網站整體編輯運作應講求速度,一旦出現不當的作品,管理單位應立即反應處置。

        另製作單位應明確告知使用者,BBC會如何使用上傳的UGC作品及個人資料(包括用戶端中的COOKIES紀錄)。在形式上,所有的網站應該公佈簡易明瞭的使用者規範,當民眾發現網站規範有瑕疵、漏洞時,也應設有供民眾可立即反映回饋的管道。倘若民眾對於規範存有不同意見時,須採取開放態度調整規定,以求規範能與時俱進。最後,網站使用訴求對象若為兒童,應特別注意各類UGC作品恐涉及之風險。

(三)網站內容的更正與調整(Moderation)

        BBC將網站內容的更新與編輯流程區分為以下三種類型,不同的類型各有需遵守的標準。從下表的整理可發現,事前過濾的處理流程最為嚴格,這類標準多半適用於以兒童為目標使用者之網站。

 

類型

處理流程

事前過濾

網站需要經由編輯事前檢視後才能公佈,以兒童為訴求對象的網站多半需要採取此類編輯方式。

事後調整

網站管理者發現有不合適或違法的資訊服務後,並予以移除。

機動性編輯

披露的資訊接獲民眾的抱怨申訴,經確認有不宜之情事後,再予以移除。

 

(三)第三方網站上的使用者原創節目(User Generated Content on Third Party Sites and Services)

        BBC部份的UGC服務有可能會委託給第三方網站經營。對於這類型態的服務,BBC會先行要求第三方網站制定明確的編輯政策,且不得與任何可能對兒童、青少年或有損BBC聲譽的第三方業者合作。

(四)行動裝置(Mobile)

        隨著行動載具的普遍,BBC也陸續將節目服務轉移到各類行動接收裝置,但各類節目若計畫開放行動接收載具使用,製作單位應該盡力降低閱聽人的不必要之成本支出(如選擇合適的檔案壓縮技術,減少使用者下載的時間、頻寬成本)。

(五)遊戲(Game)與互動電視服務

        遊戲與互動電視服務之開發有助於BBC觸達新的閱聽人,但任何遊戲設計應當避免涉及任何形式的營利、不應特別圖利特定的平台系統,且需主動提醒觀眾使用遊戲與互動電視服務可能會衍生的費用支出。

 

        從以上的整理可發現,公共廣電轉型為公共媒體的同時,也連帶影響既有的節目內容產製流程,傳統的節目製播規範則未必能持續沿用,除了調整之外,甚至還需要考量新增規範項目。舉例來說,多數的新媒體服務皆需透過寬頻網路才能使用,在民眾已經支付電視執照費的前提下,相關新媒體服務理應減少民眾不必要的支出為原則,這個原則可見證於iPlayer最早的推廣計畫。由於iPlayer僅能透過網際網路使用,BBC當時與無線寬頻網路公司Cloud合作,在英國提供7,500WiFi熱點,使用者的筆記型電腦或手機只要能搜尋到訊號,便能透過Cloud的網站介面免費使用iPlayer,此舉除拓展服務觸達面外,也呼應降低使用者成本的精神。

 

參考資料

Internet Research Guidance in Full

http://www.bbc.co.uk/editorialguidelines/page/guidance-internet-research-full

Section 17: Interacting with our Audiences

http://www.bbc.co.uk/editorialguidelines/page/guidelines-interacting-phone-in/

 

 

[1]BBC為例,開放UGC作品的網站,多半會賦予民眾自行上載或刪除檔案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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